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9 22:48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9日电)为协助寿险业2026年顺利接轨ICS新制,金管会今天公布办法修正草案,研拟3大措施,包括松绑寿险业筹资管道、投资标的并订定奖励机制,鼓励寿险业努力强化资本、商品转型以换取增加海外资产配置弹性,力拚5月底前正式上路。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今天在例行记者会公布「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预告期定为30天,力拚今年5月底前完成修正,正式上路。

此次修正有3大重点,第1,考量国内债市胃纳有限,为增加保险业筹资管道,金管会明定保险业投资设立专以发行具资本性质债券及其资金运用为目的的国外筹资事业属保险相关事业范畴,即开放保险业透过设立SPV在海外发债筹资。

另一方面,考量保险业海外设立的SPV营运所需资金可向保险业贷款,金管会增订保险业对国外筹资事业贷款总余额,须与对特定目的不动产投资事业贷款总余额并计关系人放款总余额计算。

第2,原先保险业仅能投资已取得国发会资格函的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在国内募集的私募基金,金管会此次修正放宽保险业得投资已取得国发会资格函的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在海外募集的外币计价私募基金,放宽保险业投资标的。

第3,为引导保险业强化资本以顺利接轨TW-ICS(台版保险业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金管会订定「奖励机制」,在不增加保险业海外投资总额度下,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保险公司放宽资产配置弹性。

金管会明定,符合金管会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将可申请增加债券发行评等等级经国外信评机构评定为BBB级、BBB-级或相当等级的次顺位金融债券、公司债或对冲基金与私募基金额度。

换言之,金管会放宽达到一定标准的保险业者可投资较低投资等级的金融商品以拉高资产配置报酬率,但并未涉及海外投资总额度放宽。

金管会保险局财务监理组长刘纯斌表示,目前规划以业者增资情形及新契约CSM贡献度作为指标,标准将是量化数值,后续将与业者进一步讨论。「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力拚5月底前上路,金管会第2季底前将进一步发函令说明「奖励机制」条件。(编辑:杨凯翔)11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