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0 10:13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0日电)政府于112学年度起逐年调整幼儿园师生比到1比12,教育部今天表示,公共化幼儿园已有7成达标;准公幼也逐步推动,提前达到的业者会给予奖励。

过去台湾幼儿园的师生比规定是1比15,即1名教保人员最多要带15名幼童(1班30幼童、2名教保人员),受到外界诟病。

行政院会于民国112年3月开始推动「少子女化对策执行成果及幼儿园降低师生比规划」,从112年8月起(112学年度)透过各项策略,将幼儿园师生比从1比15,逐步调整为1比12。

教育部次长林明裕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做专案报告,他提到经过循序渐进的调整,目前公共化幼儿园(公幼、非营利)达标2080园,达成率占73%,最迟114学年度须全部达成。

中国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询时提到,教育部3月底公布准公共幼儿园(与政府签约的私幼)第3期合作要件,被质疑偏袒业者,延后师生比达标的时间。他认为准公幼的目标期程,应与公共化幼儿园一致。

对此,林明裕强调,准公幼最迟115学年度一定要达标,否则形同「没有履约」,当初政策就是「先公后准公」,采渐进式完成,对于先达标的准公幼,也会给予奖励。

国民及学前教育署长彭富源补充,提前达成的准公幼,会依规模给新台币15到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金,连续给3年。相关方案已在最后收尾阶段,预计4月中旬公告。

洪孟楷认为,一次性奖励金相对于准公幼要付出的成本是「杯水车薪」,导致愿意提前配合的业者,反而比较吃亏,呼吁再考虑增加补助。(编辑:张铭坤)1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