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国 ( ) • 2024-04-10 10:36

中国国安部披露案例,某快递公司经理泄露执法办案情况,被行拘并罚款。

中国国安部星期三(4月10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披露这一案例。

案情显示,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为侦办一起重要案件,约见了某快递公司部门经理张某。依法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后,办案干警要求张某配合提供嫌疑人庞某有关涉案资料,并告知其本次执法工作情况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张某表示将配合相关工作,按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了《保密义务承诺书》。

然而,国家安全机关干警离开后,张某由于保密意识淡薄,转头将此事告诉了同事,尽管张某还嘱咐同事“这事儿别乱说”,但“国家安全机关正在调查庞某”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庞某那里。

得知自己被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后,庞某迅速逃匿,对办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后来,经过缜密侦查和精准布控,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最终对庞某成功实施抓捕。

中国国安部称,本案中,快递公司部门经理张某明知自己有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义务承诺书》,却擅自将国家安全机关对庞某开展调查工作这一国家秘密泄露给他人,导致办案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张某的行为属于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鉴于其本人有认错悔错表现,国家安全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同时并处3万元(人民币,约5692新元)罚款。

中国国安部称,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规定,通过口头、书面、网络等方式,使得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知悉的行为。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