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0 11:45

(中央社记者高华谦新北10日电)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月裁定新北校园命案涉案少年与少女移送检方侦办。由于无人抗告,少年法庭12日将移检侦办。据了解,2人都依涉犯杀人罪嫌移送,检方将视事证决定是否声押。

刑法规定,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14岁以上未满18岁犯罪者得减轻其刑,且未满18岁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警方调查,去年12月25日,新北某国中女学生疑趁中午休息时间到别班找人聊天,却遭那一班的男学生要求离开。女学生随后找她认识的男同学去理论,结果女学生的男同学持弹簧刀挥砍,刺死要求女学生离开的男学生。

警方将涉案2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学生收容、女学生责付亲属带回。不过今年1月8日改裁定少女收容,随后2人均延长收容至今。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月21日依「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裁定涉案少年与少女移送检方侦办,且为避免影响检察官认定,暂不公布移送罪名。

据了解,涉案少年少女都遭依涉犯杀人罪嫌移送,不过新北地院不愿证实。

少年法庭12日将2人移送新北地检署后,检察官将视事证决定是否向少年法庭声押2人于少年观护所;检察官若侦结起诉,将续由少年法庭审理。(编辑:李锡璋)1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