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0 16:06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10日电)彰化县领有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识别证1万7103人,路边身心障碍停车格仅108格,议会民进党团要求县府增加格位外,应比照外县市提升身心障碍者停车优惠。

县府交通处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彰化市、员林市、鹿港镇、和美镇、北斗镇等5区域实施路边停车格收费,路边停车格约3600格,身心障碍停车格占108格,超过法定至少2%规定,前2小时半价优惠新台币10元;公有路外停车格41格,有前2小时免费或半价等收费方式。

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县内路边停车格约3600格,身心障碍停车格只有100多格,县内领有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识别证约1万7103人,停车格数量相对不足,尤其在人潮多的地方,身障者很难找到停车位。

民进党团总召李俊谕说,有身障者到县府前的路外停车场停车,却没有优惠,事后一问之下,才得知要透过对讲机告知停车场业者才能享优惠,相当不便民,呼吁县府应打造友善的无障碍城市。

民进党团表示,领有身心障碍者停车证民众,停在台中市一般费率及差别费率路段停车免费、停在累进费率路段每日2小时免费;南投县提供每日4小时免费优惠。建议县府应重新评估身心障碍停车格收费政策,调整为免费停车2小时,减轻身障者经济负担,并增加专用停车格数量。

交通处回应,民国105年订定彰化县公有公共停车场收费及管理自治条例,身心障碍者停放路边停车格,可享半价优惠,后来考量停车格周转率,避免被长时间占用,且有些乡镇停车格未收费,才修订身心障碍车格前2小时半价优惠。

交通处表示,自治条例修订时隔多年,会再依停车空间的成长率,以及各乡镇市发展需要持续滚动检讨,评估增设停车格位及研议放宽收费优惠可行性。(编辑:孙承武)1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