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1 14:10

(中央社记者蔡智明嘉义县11日电)嘉县警察局竹崎分局太和派出所林姓副所长,9日晚间与朋友喝酒后驾车返家途中将车辆停靠路旁休息,因未熄火民众疑为需救护报警处理,员警到场查获酒驾,遭记过调职依法究办。

竹崎分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竹崎分局林姓巡佐9日轮休期间拜访亲友,期间有饮酒,自行驾车返家,于当日晚间9时39分许,因不胜酒力,行经嘉义县民雄乡中和村将车停在路旁人在车内睡觉,车辆未熄火,民众疑为需救护案件因而报警。

警方前往处理发现林员浑身酒气、意识不清,经酒测其呼气含酒精浓度超过法定值0.25mg/l,全案由民雄分局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嘉义地方检察署侦办。

竹崎分局长陈勇志说,接获林员酒驾案件后,秉持不纵容、不掩饰的立场,立即往上通报,与督察组长等人现场了解,并协助调查。

陈勇志表示,林员已违反刑法公共危险罪,影响警誉戕害警察机关形象,除依法送办,依警政署规定,立即予以记1大过,并免除太和派出所副所长干部职务及调整服务地区。(编辑:黄世雅)11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