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1 17:22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11日电)37岁陈姓业者将中国冷冻葱改贴国产标签贩售,被台湾彰化地方法院依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也须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万元。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陈姓业者是彰化县某合作社及食品公司负责人,2间公司都卖冷冻青葱,产地有台湾及中国,主要客户包括多家食品公司。

陈姓业者2022年将从中国进口的1900箱冷冻青葱外箱标签改标为国产冷冻青葱,曾贩售每箱10公斤、共126箱给高雄市一间食品公司,之后又准备如法炮制贩售另一批给同间食品公司。

陈姓业者在侦讯中坦承更改产地、有效日期,接续2次登载不实,检方认为业者明知货物为中国产制,却虚伪填载产地为台湾并出售,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及交易公平。

根据判决书,审酌被告一时思虑欠周,犯后坦承犯行,且产生危害尚非严重,依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为让被告记取教训避免再犯,须向公库支付20万元。(编辑:李明宗)11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