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1 17:27

(中央社记者姜宜菁嘉义市11日电)曾姓男子去年7月28日凌晨酒后驾车,行经嘉义水上乡台1线,追撞苏姓男骑士人车倒地,送医仍不治;嘉检昨天将曾男起诉,由于全案属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将行国民法官参审。

嘉义地检署指出,曾男民国112年7月28日凌晨酒后驾车,沿嘉义县水上乡台1线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行经嘉42-1线ㄌ路口(台1线272.1公里处)时,未注意车前状况,撞击同向前方的苏姓机车骑士。

检方表示,苏男人车倒地,送医后仍不治死亡;曾男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43毫克,检方侦查终结,依酒后驾车致人于死罪嫌将曾男提起公诉。

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发布新闻稿,全案分为113年度国审交诉字第3号案件,依据分案作业规定,由国民法官专庭成员进行轮分;今天经抽签分案结果,由国民法官专庭即刑事第二庭负责审理,未来将依国民法官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至于强制处分事项,依分案作业规定及刑事庭会议决议,经抽签分由非国民法官专庭的刑事第八庭负责处理。(编辑:陈仁华)11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