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4-11 19:33
碧翰烽的回答

碧翰烽/文

日前,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落实薪酬待遇保障。

作为基层治理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难度大,加之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根绝,一些社区工作者还增加了心累。可是在薪酬待遇方面,有的没有保障,有的标准比较低,有的差距比较大。

这次从顶层设计方面,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值得期待:

一者,从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参照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

这一方面属于工资奖金福利内容,不少地方都是由县级以上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但也有地方没有完全做到县级以上保障,由于种种原因,需要街道(乡镇)进行配套。因为地方经济状况和财力状况不同,各个地方标准差距也明显存在,尤其是县级财政不能全额保障的情况下,即使同一县级区域的社区之间差距也可能很大。

因此,有的地方是由县级财政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打卡发放到个人。但有的地方是县级财政总体打包给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根据情况再进行发放,使得标准有所差异。

意见提出由市地级或县级层面设定标准,一方面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保持同一薪酬待遇标准,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在更高层级保障薪酬待遇。

二者,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下,各个地区的管理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有的社区工作者是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可能是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有的可能是与招聘的部门单位签订合同;有的可能是与社区签订合同;还有的根本就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社区工作者还是购买了五险一金,只是因为薪酬待遇标准不一样,所以五险一金的标准也有差距。

三者,对参与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线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这是基于特殊工作任务给予的适当补助,因为可能面临加班加点、精力消耗、危难局面、中心任务等。尤其是有些工作任务不属于社区事项,而是协助上级部门配合的工作,却是工作量大、难度大,由财政或有关部门给予经费支持补助,费随事转,应是合理的。

根据以上三重保障来进行分析,有的地区社区可能早已经落实到位,但是有的地方不一定落实到位。

比如就社区薪酬待遇来说,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年度优岗等几部分构成,扣除掉五险一金之后,有的地方社区干部高的每月工资可以拿到4000多元,低的只能拿到1000多元,一般就在2000-3000元左右。有的地方社区绩效奖励多的达到上万元,少的三千元左右,有的甚至没有绩效奖励。如果能够获得年度优岗,还可以增加1000-2000元左右。

在这当中,如何科学确定薪酬构成及标准?以保证待遇的基本公平,特别是在绩效奖励方面,如何与工作实绩、集体经济发展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加奖励激励机制,值得探索。比如加大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力度,除了年度评选,还可以实行“一事一奖”制度,既要精神奖励,也有物质激励。

另外,在部门单位对社区的费随事转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一方面可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适当增加补助待遇;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上级部门将本部门工作事项和责任随意转嫁给社区,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如果以上关于薪酬待遇的保障机制都能够到位,相信会有一些地方的社区工作者能够增加收入,也能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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