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对夫妻在结婚四年后发现,男方的祖母与女方的祖父是兄妹关系。男方于是提告与妻子婚姻无效,法官调阅资料后确认两人婚姻无效。

《自由时报》报道,郭姓男子与吴姓女子在2019年1月结婚,四年后男方才发现他们的祖父母是兄妹关系,夫妻俩因此算是旁系血亲六亲等的亲属关系,在民法第983条内属于禁止结婚的 “近亲”,男方因此提告与妻子的婚姻无效。

男子提出要求原因不明

报道指出,开庭时夫妇俩并未出庭,也没有特别提到男方为何会提出婚姻无效的诉讼。女方则很低调,除了没出庭辩论,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任何说明书状。

法官调阅夫妇俩的户籍资料以及户籍誊本,确认两人的婚姻仍维系中。法官再通过其他资料查证两人的祖辈是兄妹关系,因此判这对夫妇婚姻无效,但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