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2 20:05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新北12日电)新北地方法院今晚表示,校园命案涉案被告少女经审理后认为涉犯重罪,且曾与相关证人相互讨论,有串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稍早,涉案少年也因涉杀人罪,遭裁准羁押禁见。

新北校园命案涉案少男、少女今天移送新北检侦办后,检方以均有灭证、勾串、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

法院说,经少年法庭审理后,2人都遭羁押、禁见,但部分亲人与辅导人可接见。相关被告都还押台北少年观护所。

少观所副所长张正宪晚间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表示,2名被告从受保护收容少年身分,转为刑事被告身分,还因受到禁见、禁止通信,因此,羁押舍房与收容保护少年的舍房有所区隔。

张正宪说,少年转为刑事被告者,确实不多,但目前少观所仍有涉及枪击案的少数刑事被告少年羁押。至于法院今天裁定校园命案的被告,有亲人等可接见,其接见程序与一般接见相同。

新北地院晚间以文字表示,被告少女经讯问后,虽否认有共同杀人犯嫌,但依卷内相关事证,足认其共同犯杀人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

法院说,且被告于事发后曾与相关证人相互讨论,有串证之虞,检察官声请羁押有理由,裁定准予羁押。

另,依不得全面禁止少年与任何人会面之精神,参酌本案情节、公共利益,维护被告防御权等,认为有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但被告之父母亲、祖父母、法院少年保护官、学校辅导人员、社工得以接见,但禁止通信;其余之人均禁止接见通信。(编辑:方沛清)11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