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多次被警告和提醒,本地一名六旬大叔出门遛狗时仍不栓上牵引绳,坚称爱犬“跟其他狗很不一样”,昨天(12日)被判罚款3000元。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61岁的被告Ng Lai Beng面对六项抵触动物与禽鸟(养狗执照与管制)条例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控状,另外四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若他在本月底前不缴纳罚款,将得坐牢四周。

庭上揭露,国家公园局在2022年8月18日收到反馈,指被告在芬薇路(Fernvale Road)的顶楼花园遛狗时,没有拉着牵引绳。被告的狗是一只白色的日本银狐犬(Japanese spitz)。

调查显示,被告将牵引绳套在狗身上,但却没有拉着绳子。

被告在同年9月初收到一封通知,指当局收到公众对他遛狗行为的反馈。被告的妻子代为签收。

然而,在当局发出通知后,他仍继续在没有牵绳的情况下,在公园、游乐场和顶楼花园等不同地点遛狗多达五次。

被告屡屡重犯

公园局的主控官指,被告并非初犯,他早前已因同样的问题收到警告信、罚款等,但他仍屡屡重犯。

他也说,立下条例的目的是防止狗主在公共场合遛狗时发生意外或狗咬人的事件。

“没有发生这类事故纯属偶然,并非(因为)被告采取了任何预防措施。被告必须明白,是否遵守条例不是由他来决定的。”

被告在庭上称,他在爱犬两个月大时买下它,像对待家人一样养它,并指“它和其他狗很不一样”。

被告表示,他生意失败后全职照顾爱犬,它已学会自己看交通灯过马路。他们也一直叮嘱它不要攻击任何路人,附近也有邻居夸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狗。

法官对此表示,狗儿是否训练有素,并非由被告来下定论,这关乎公众安全。法官指,被告明知有邻居不喜欢他的做法,并感到害怕,若他继续一意孤行,最终将会因此而坐牢、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