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4 16:02

(中央社记者张已亷高雄14日电)高雄检廉破获国营事业电子舞弊案,台电向7名作弊考生及吴姓作弊集团主嫌等14人求偿新台币474万余元;高雄地院认为台电信誉或社会评价并未受损,判决败诉。可上诉。

台电主张,吴姓舞弊集团主嫌等6人为谋私利,利用台电对外招考机会,以电子舞弊方式让7名考生通过录取资格,侵害台电商誉与社会评价,以及造成甄试、训练等费用损失,7名作弊考生与舞弊集团等7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向14人求偿474万多元。

高雄地方法院经查,台电办理甄试费用不会因为7名作弊考生而有不同,且在试用期间对7名作弊考生提供薪资、提缴劳健保费用等为法律规定义务,难以认定台电有受损害。

另外,台电甄试简章内明确约定,甄试录取后须义务服务1年,若请辞、离职或遭除名而不满1年者,应赔偿训练期间相关费用,但7名作弊考生服务年限皆逾1年不须赔偿。

合议庭认为,求学、求职考试、比赛,甚至国际赛事,皆有应试、参加者采作弊手段,一般人仅不耻考生、参加者品格及道德等,若举办考试单位没有共同参与舞弊,不致降低主办单位信誉或社会评价,据此判台电败诉。全案可上诉。

全案因由起于40岁吴姓舞弊集团主嫌自民国105年起,先帮助郭姓男子作弊考上台电,再招揽进入集团负责招揽有意作弊考生、交付回收电子舞弊设备、顾考场、收取舞弊费用等工作;之后再于107年故技重施协助林姓男子考上中钢,并招揽林姓夫妻加入集团。

高雄地检署调查中油、中钢、台电等国营事业舞弊案,发现此集团介入至少10次国营事业考试,上榜作弊考生人数初估上百人,若以每人委请作弊费用最少百万元计算,集团不法获利初估上亿元。吴男等人也遭雄检起诉,目前仍在审理中。(编辑:陈仁华)1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