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5 10:43

(中央社记者王承中台北15日电)国民党立委游颢今天表示,现行劳基法未完善规定天灾假,导致雇主常要求劳工在天灾冒险上班。保障劳安是政府和雇主的责任,将积极争取修法,赋予天灾假法制化,保障劳工权益及生命安全。

花莲县3日上午发生芮氏规模7.2地震,各地皆传出灾情。国民党立委游颢、黄建宾、牛煦庭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赚钱有数,生命要顾,天灾假法制化记者会」。

黄建宾指出,自然气候带来的灾害实非人力可抵御,其中更以劳工的权益侵害最为严重,毕竟现行停班的法源依据只有「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而已,对雇主没有任何的法律强制力。

黄建宾表示,相关观念与法制须尽速以法律明定,维护劳工的健康安全。过去的政府做不到,新国会来补强,未来会逐步完善劳工权益的法规,让台湾劳工拥有一个安全无虞的工作环境。

游颢指出,很多服务业者,如外送业在天灾假中,冒著生命安全前往送餐地点,险象环生,严重影响劳工的权益与安全,与宪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的精神相违背。

游颢表示,保障劳工安全是政府和雇主的责任,推动天灾假法制化刻不容缓,多方搜集劳工意见后,将积极争取修改劳基法,赋予天灾假法制化,以保障劳工权益及生命安全。

牛煦庭指出,现行劳基法规定,在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雇主有权紧急召回劳工,但所衍生的成本,在实务上却经常要劳工自己负担,而劳工在安排休假时,又经常会被雇主告知「休假不可以跑太远,以免紧急状况找不到人」,导致劳工不能自由安排休假时间。

牛煦庭表示,为保护劳工权益,避免雇主滥用紧急召回,修法要求当雇主使用紧急召回的时候,必须负担劳工因为紧急召回所衍生的成本,包含通勤费及损失。

牛煦庭指出,他也提出「劳工退避权」概念,让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如果通勤会造成安全问题,为了安全,劳工可以选择拒绝出勤。(编辑:谢佳珍)1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