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5 17:49

(中央社记者郭宣彣新竹县15日电)竹北市今天发生执勤救护车疑逆向与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警方说,救护车有优先路权,民车若未礼让发生事故需负责任,但救护车仍需注意往来人车安全,肇责厘清中。

竹北警分局向中央社记者表示,今天上午8时22分许接获通报于竹北市光明六路与博爱街口有车祸,为救护车与电动车碰撞,民间救护车行博爱街往南方向红灯疑逆向直行通过路口,电动车是行驶光明六路往东方向通过路口,双方于路口碰撞。

警方表示,碰撞后电动车波及路边停放车辆,虽有人员受伤,不过送医无碍。

新竹县警察局交通队透过新闻资料指出,经调查救护车当时正在执行救护勤务,车上载有伤患,并依规定开启警示灯、警鸣器,有优先路权,不受红绿灯指示拘束。

警方说,不过电动车驾驶依规定听到警鸣器时,应先让救护车先过,但却疑抢黄灯直接通行,若因此未礼让救护车通车,而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负责任,但详细情形还需再厘清。

交通队说,虽此案救护车不受红绿灯指示拘束,但不代表救护车可以不注意往来的车辆以及行人的安全,若救护车驾驶未注意绿灯方向来车,可能有过失,不能因此而免责。(编辑:林恕晖)1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