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5 18:45

(中央社记者郭宣彣苗栗县15日电)苗栗通霄分局今天表示,陈姓女子曾任某私立幼儿园长,涉以投资幼儿园名义诈骗家长及友人约50多名,金额达新台币5000万以上,全案依诈欺及违反银行法罪嫌侦办中。

有网友在网路社群以「投资诈骗,幼儿园老师诈骗破亿」为题贴文指出,陈女先前担任苗栗某私立幼儿园长,因家人与陈女交情好,且一路看著陈女从担任教师升职至园长,建立起信任关系。

贴文表示,陈女以投资幼儿园名义邀人加入,家人也有投资,后来才知道陈女已在上月底离职,感觉遭到诈骗。

对于贴文内容,陈女也在脸书(Facebook)社团公开发文回应,关于她在外利用幼儿园名义入股及老师主任的名义,都是她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也对被害者及学校深感抱歉。

通霄分局向中央社记者表示,目前已有18名被害人到警局提告陈女诈欺,合计涉诈金额5000万元至6000万元,陈女在丈夫陪同下前往警局制作笔录时,坦承利用投资幼儿园名义,以每股10万元、每月利息8000元条件招揽。

警方指出,陈女涉以投资幼儿园名义,10多年来共有50多人投资,多为熟识的家长及友人,因涉案金额庞大,还有许多受害人仍未出面指证提告,不过陈女无法交代资金流向,全案依诈欺及违反银行法等罪嫌侦办中。(编辑:陈仁华)1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