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6 14:05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16日电)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会议中修正通过「台中市绩优运动选手培训奖助金发给办法」,凡设籍台中的选手代表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中等学校各项运动联赛获得最优级组前3名,选手每月最高可领取4000元培训奖助金。

过去的培训奖助金发放对象只有个人赛得奖选手,今天修正通过的「台中市绩优运动选手培训奖助金发给办法」则将团队选手也纳入,提供每名选手每月最高可领取4000元培训奖助金至下届同项赛会举行为止,调整办法自112学年度中等学校运动联赛起适用。

市长卢秀燕在会中表示,台中市立丰原高商及台中市立东山高中日前均拿下高中排球甲级联赛全国冠军,感谢选手、教练及家长们的努力与付出。近年台中运动深耕基层且成绩优异,肯定运动局与教育局共同推动有成。

台中市运动局长李昱叡说明,近年台中市各类运动成绩优异,为培育及奖励优秀运动人才,卢秀燕指示运动局加速进行法制作业。修正案将自112学年度中等学校运动联赛起适用,未来也会持续优化奖励制度,嘉勉台中市籍杰出运动员。

李昱叡表示,在中等学校运动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团队,每名选手都可领取培训奖助金,金牌选手每月4000元、银牌2000元、铜牌500元,可领取为期1年的培训奖助金。

李昱叡指出,112学年度中等学校足球联赛即将登场,台中市惠文高中男足女足、黎明国中男足及五权国中女足陆续出赛,期盼这次修法通过,激励基层优秀运动员热血拚战,持续摘金夺冠,勇夺佳绩。(编辑:黄世雅)11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