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7 11:38

(中央社记者叶臻桃园17日电)桃园49岁曾姓女子因与男友争执,愤而在车辆行进时跳车、死亡。警方表示,由于男友在曾女开车门的第一时间未立即停车,桃园地检署讯后依过失致死罪嫌责令男友以1万元交保。

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大园分局调查,曾女15日凌晨5时许与47岁宋姓男友一同开车返家途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在车辆行经观音区文林路时,曾女一时气愤从副驾驶座跳车摔伤,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案经葬仪社业者通报意外死亡后,即联系宋男至派出所制作笔录,据了解,两人当时是从友人住处离开,要开车回龙潭,途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行经文林路时曾女将车门打开,宋男要求曾女关门但被拒,曾女随后就在文林路1131号前从副驾驶座跳出车外。

警方调阅监视器时,发现曾女早已将车门打开以脚抵住车门,后来才因气愤难平跳车,宋男随后停车、下车查看,并立即报案送医;由于宋男在曾女开车门的第一时间未立即停车,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侦讯后依过失致死罪嫌责令宋男以新台币1万元交保。(编辑:李锡璋)11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