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生一起奇怪抢劫案!一名有犯罪前科男子,拿著一把还没拆包装的水果刀,到超级市场打劫店员,之后却自己报警捉自己,男子被捕后被提控,判刑坐牢六个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的起诉书,37岁的杨姓男子因缺钱生活,在今年2月,拿著一把还没拆除包装的水果刀,对着超级市场店员说:“我要抢劫,帮我报警”,并威胁店员交出财物。

根据起诉书,该杨姓男子过后是自己主动报警,被警方以现行犯逮捕。

起诉书说,被告的行为客观上还未导致店员不能反抗的程度,而且过程中也没有拿到任何财物,因此是犯下恐吓取财未遂罪,也符合自首可减刑。

不过,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被告曾因犯窃盗案罪判刑三个月,也曾涉及妨害公务罪被判刑四个月,在2023年4月20日才服刑完毕,一年内再犯案,而且涉及财物及暴力。

法官认为他对刑罚反应力薄弱,因此加重对他刑罚,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处他坐牢六个月,但他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