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7 14:15
示意图。(图取自Pixabay图库)示意图。(图取自Pixabay图库)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7日电)教育部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区分「生对生」与「师对生」,依不同法条处理,增设「调和程序」,由专业委员协助双方调和,但只要一方无意愿,就立即停止,进入后续调查程序。

教育部今天举办记者会,主任秘书廖兴国表示,校园霸凌事件中「生对生」将依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处理,「师对生」则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处理,依特性不同区分后,更为妥善。

过去教育团体曾诟病,校园冲突无论大小,都要进入完整的调查程序,让各校疲于奔命。教育部学务及特殊教育司长吴林辉表示,针对「生对生」的霸凌事件,这次修法创设「调和程序」,促进双方当事人对话与相互理解并化解冲突,修复关系及减少创伤。

「调和程序」中小组至少过半数委员自人才库外聘,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下调和,确保专业与公正。若涉案任何一方无意愿,就会立即停止调和。

吴林辉表示,这次修法也更明确规定调查程序的进行方式,明订访谈时应全程录音或录影、行为人应亲自出席接受调查、访谈学生应保密等。

另外,过去外界诟病「霸凌」有「持续性」的要件,学校常不受理或认定霸凌不成立。吴林辉表示,修法后明订构成刑法伤害罪的行为(例如殴打他人导致骨折),学校可准用霸凌事件的处理程序。(编辑:陈清芳)1130417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
(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图取自教育部网页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