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17 16:36
台南地院认陈女坦承和詹女丈夫前往汽车旅馆3次,詹女主张依双方缔结切结书,请求陈女给付400万元有理,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台南地院认陈女坦承和詹女丈夫前往汽车旅馆3次,詹女主张依双方缔结切结书,请求陈女给付400万元有理,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詹姓女子与丈夫结婚已30年,未料任职其事务所陈姓女子与丈夫有染,3年多前经调解,陈女签切结书,若再与其丈夫有不正常往来,愿赔偿400万元,隔年3月3度与其丈夫上摩铁,陈女再次切结,詹女不忍了,持切结书提告,台南地院认事证明确,判陈女应给付詹女400万元。

陈女说,她保证不再与男方联络,若有违反,愿赔偿詹女400万元,应不包括男方主动联络她的情况,因她无法阻止男方主动拨打手机联络她,如此才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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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未曾主动联络男方,期间仅接到1通未显示号码来电,她接听后才知道是男方打来的,她随即挂断,并未违反切结书约定。律师主张,纵认陈女有违约,该切结书内容应属违约金性质,请求法院将违约金酌减至20万元。

詹女主张,陈女明知丈夫有配偶,竟与丈夫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感情分际,长期有不正常往来行为,甚至屡屡进出汽车旅馆,侵害其配偶权。陈女曾于2020年7月签立切结书:「若对造人(陈女)再与声请人(詹女)配偶有逾越结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为之不正常往来,愿赔偿声请人新台币400万元」。双方经调解成立。

未料,隔年3月间多次与其丈夫至汽车旅馆幽会,陈女再次签立切结书,「本人在2021年3月份又和男方去台南市东区xx汽车旅馆3次,违反了当初詹小姐当初对我撤告我答应不再和男方联络的承诺,本人保证今后不再联络。如果詹小姐要对我提告,本人虚心接受并愿意赔偿新台币400万元整,空口无凭,特立此切结书」。

台南地院指出,双方缔结切结书,其文字既已表示当事人真意,即双方就陈女于2021年3月间与詹女丈夫3次前往汽车旅馆行为,约定陈女应赔偿詹女400万元,而非约定于陈女不履约时应支付违约金。

詹女主张依双方缔结切结书,请求陈女给付400万元,为有理由。陈女辩称须再有联络男方行为才须赔偿400万元,且主张此属违约金而应予酌减等语,均不可采。

台南地院认陈女坦承和詹女丈夫前往汽车旅馆3次,詹女主张依双方缔结切结书,请求陈女给付400万元有理,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台南地院认陈女坦承和詹女丈夫前往汽车旅馆3次,詹女主张依双方缔结切结书,请求陈女给付400万元有理,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