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7 19:56

(中央社记者苏思云台北17日电)NCC今天审议通过「电信事业用户号码使用管理办法」,预计最快4月底上路。主要目的是强化整体电信事业用户号码的使用管理与认识客户(KYC)机制,号码若转让,电信业都须再次核对与登录用户资料,避免电信号码沦为诈骗工具。

电信号码属于国家资源,数位部核配号码给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后,电信业者除了卖号码给民众,也可能把号码批售给虚拟行动网路经营者(MVNO),MVNO也可能卖号码给民众与企业客户等。电信业、MVNO业者先前都有没做好KYC,导致号码遭诈骗集团滥用的纪录,也让号码管理议题浮上台面。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举行记者会,说明「电信事业用户号码使用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电信业跟MVNO都纳入规范。

NCC副主委暨发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去年6月颁布「电信事业受理申办电信服务风险管理机制指引」,今年1月也对外预告「电信事业用户号码使用管理办法」草案,把指引内容进一步法制化。

外界质疑办法是否加重3大电信义务,翁柏宗引述NCC委员王正嘉协同意见书指出,电信业在学理上有守门人责任,公私协力防堵诈欺,更重要的是透过预防犯罪来取代事后的开罚。

NCC针对申办门号也提出更具体的管理规范,NCC说明,电信门号申办上,以临柜为原则,如果非临柜方式,可透过符合电子签章法规定的数位签章签署来上传资料,或是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方式。例如,电信业网路确认申请者身分要有更多风险管理机制,避免深度伪造,远距视讯要有互动防伪机制,或是委托送货员确认身分等。

NCC官员说,电信业与MVNO也面对一致的义务,包括用户双证查核、资料留存、风险管理措施等,也要让用户明确知道,如果后续转让号码给其他人,电信业都必须再次核对与登录用户资料。

此外,NCC解释,办法也明确规范电信业的企业客户除了提供双证查核、说明号码用途外,也要提供切结书,保证号码没有违法使用或是未经同意转让他人,电信业必要时也应实地访视企业客户,确认客户实际经营的业务跟当初号码申请的用途一致。

市面上不少网路电商平台也有贩售电信服务,由于担心未落实身分查核,办法也强化网路零售服务平台的协力规范。NCC解释,这部分最主要请平台配合检视销售者身分是否为电信事业、通讯行或有相关佐证资料,网页标示内容要让民众知道实际购买的是哪家电信业的服务等资讯。这部分主要是纳入服务条款,没有罚则。

根据办法内容,一定程度上也加强纯网卡的管理,包括电信业者、MVNO业者都不能把电信号码服务跟纯网卡服务分拆贩售。

此外,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业者要检视已分配的企业用户号码登录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应针对求曾被司法机关通知停断话的高风险企业客户限期补正资料,若逾期没补正者,应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用户号码。(编辑:杨兰轩)11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