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4月18日,时任外交部长叶公超(左)及美大使庄莱德(右)签署剩余农产品销售协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1958年4月18日,时任外交部长叶公超与美国驻华大使庄莱德,当日下午4时代表中美两国政府在外交部签订一项剩余农产品销售协定,应邀观礼的来宾有时任财政部长严家淦、美援运用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王蓬、美经济参事叶格尔、安全分署顾问华伦等十余人。该项协定系根据美国农业贸易推进法案及其修正法案第一章之规定而签订,在中美两国间属第二次,第一次协定于1956年8月14日签订。...
1958年4月18日,时任外交部长叶公超与美国驻华大使庄莱德,当日下午4时代表中美两国政府在外交部签订一项剩余农产品销售协定,应邀观礼的来宾有时任财政部长严家淦、美援运用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王蓬、美经济参事叶格尔、安全分署顾问华伦等十余人。该项协定系根据美国农业贸易推进法案及其修正法案第一章之规定而签订,在中美两国间属第二次,第一次协定于1956年8月14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