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8 14:33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18日电)前东洋总经理施俊良等人涉内线交易、特别背信等案,不法所得达新台币3亿300万余元。检方今依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没收犯罪所得,审酌施男坦承犯行,建请法院量处适当刑期。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出,此次起诉被告为时任东洋公司总经理施俊良、副总经理屈志源、重症医疗事业群下行销暨事业发展处资深经理林盈秀、公共事务部资深经理许志远、重症医疗事业群专员徐雅柔,以及相关职员、亲友共14人。

新闻稿指出,施俊良等人涉犯刑法背信、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财报不实、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及税捐稽征法逃漏税捐、帮助他人逃漏税捐,以及商业会计法填载不实凭证等罪嫌,今天依法提起公诉。

士检估算,施俊良等人涉内线交易罪犯罪所得合计413万余元,另犯特别背信等罪部分,犯罪所得合计3亿300万余元,除于侦查中经查扣及缴回共1亿6535万元外,均依法向法院声请宣告没收。

检察官审酌,施俊良等部分被告于侦查中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院量处适当刑期,若其余被告于审理中仍否认犯行,拒缴交犯罪所得而无悔悟之心,建请从重量刑,并给予其他130名被告缓起诉处分,共支付5821万余元处分金。

士林地检署起诉指出,东洋公司于民国109年8月间,与德国BioNTech(BNT)大中华区代理商上海复星公司洽谈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苗合作;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同年9月11日向东洋公司表示台湾政府采购疫苗立场。

东洋109年10月3日要求BNT公司及上海复星提供授权书,之后BNT公司寄发效期2周的授权书予上海复星转给东洋;东洋同年月12日发布重大消息,公告取得BNT疫苗有条件授权,当天收盘股价为69.5元,重讯公开后连2天收涨停;禁止交易期间为109年10月3日至同年月13日。

东洋将授权书交给疾管署,并与疾管署、BNT公司进行会谈,之后疾管署决议采购200万剂疫苗并分5批次交货,并告知东洋决议内容,且要求补充BNT公司在台「独家」授权证明文件。

上海复星109年10月23日向东洋表示最低采购数量1000万剂,每剂预收5美元,预付款共5000万美元,由于疾管署坚持原决议,东洋向疾管署表示,若采购200万剂,每剂价格将高达82.3美元,希望疾管署11月2日回复。

疾管署认为东洋无法提出独家授权书、价格过高,未回复东洋;东洋109年11月3日告知疾管署、BNT公司及上海复星终止采购案,并同步发布重大消息,翌日东洋股价跌停;禁止交易期间为109年10月23日至同年11月4日。

检察官认定,东洋109年10月3日要求上海复星提供独家代理授权书,重大消息即已明确;之后东洋与疾管署对授权书非独家、采购数量及价格存在严重歧异,109年10月23日即有高度破局可能性,而认定重大消息即已明确。

检察官查出,施俊良等人为东洋BNT专案主要负责人,即为公司内部人,涉嫌于取得授权与终止授权的2次重大消息发布前后的禁止交易期间,以自己或指示友人购入或用亲友帐户,分次买卖东洋权证或股票,借此获利与避险。

此外,检察官追查东洋内部人内线交易案时,另查出施俊良等人涉不实申报与医疗院所的药品交易价格,并涉侵占东洋款项等情事,因此展开侦查行动。

检方查出,东洋与医院间药品交易,约定依药价比例以现金回捐医院,东洋为转嫁申报现金捐赠税责,改由东洋将17项肿瘤科抗癌药廉售给施俊良的环磊公司,并由环磊依东洋与医院的议价卖给医院,再将利润以环磊名义回捐医院。

检方追查出,施俊良为规避由东洋规划的高额税赋,涉嫌于104年至110间与胞姊、吕姓友人等人透过虚伪交易取得不实发票,并从中挪用逃漏税款为己用。

此外,施俊良等人为协助友人公司、亲友节税,协助友人与环磊做不实交易、捐赠,帮助逃漏税或套取友人公司款项;另施俊良以东洋聘请研究员及东洋与环磊签订经销商佣金契约的名义,借此套取东洋款项。

士检表示,针对施俊良等人逃漏税捐行为,本署主动向财政部赋税署联系,相关被告及公司后续需补缴税款或裁罚部分,协助税捐机关核定税额后通知缴纳,力求维护财税公平,以维护整体法规秩序。

东洋今天发出声明指出,109年于洽谈德国BNT疫苗过程中,发现股价波动,主动呈请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调查。另本公司110年接获与前总经理施俊良相关的检举并启动内部调查,于111年3月主动向刑事局提出告发。

东洋表示,本著一贯信念,持续落实法遵精神及诚信经营原则,对可能不法行为均主动提出调查,并全力配合主管机关与检调查处,盼透过公正审理维护公司商誉及公司治理永续经营的坚持。(编辑:方沛清)1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