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8 18:26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18日电)总统当选人赖清德在竞选时提出缩短公私立大学学费落差,教育部今年2月起补助私立大学专校院学生每年新台币3万5000元学费,国民党立委今天提案加码,家庭所得净额适用12%以内者免纳学费,教育部表示,若欲达成,政府需额外编列411.81亿元经费。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审查大学法第35条条文修正草案、专科学校法第44条条文修正草案等案,法案由国民党立委柯志恩等人提出,增订就读大学及大学以上经济弱势学生,其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者,免缴学费。但未具中华民国籍者,不适用之。

柯志恩表示,台湾推动教改30年,反而造成台湾教育M型化与贫穷世袭化,台大已被戏称为「大安区大学」,掌握更多资源的人更容易进入顶大,因此她提出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者免纳学费,可照顾到97万个学生,她并强调,她的修法提案是有排富条款。

列席备询的教育部次长刘孟奇指出,立委提出的这项修法每年要增加411.81亿元的经费,相当于113年高教育算1276亿元的32.27%,教育部已无空间调整预算支应,如要推动,为避免大幅排挤其他教育支出,需要额外预算支应。

不过,刘孟奇也说明,教育部支持这样的精神,但却要进行可行性评估后,才能决定可不可以做。

刘孟奇提到,教育部自2月起减免私立大专校院学生学杂费每学年3.5万元,所需经费165.73亿元;针对公私立大专校院经济弱势学生,加码补助1.5万至2万元,所需经费26.03亿元。这两项政策每年所需经费共191.76亿元,占112年度教育部高教育算1025亿元的18.71%。

刘孟奇表示,依据财政部110年度综税所得应纳税额及税率各级距申报统计表,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的纳税单位(户)级距为121万元以下,约占总纳税单位(户)的92%。

刘孟奇解释,若以92%就读大专校院(含二专及五专后2年)及大专校院以上(硕士及博士)的学生均免学费,每年需要678.32亿元,扣除目前已在推动的各项助学措施经费266.51亿元,尚须政府额外编列411.81亿元经费。

不过,国民党立委叶元之谈及,有6030名私立高中的学生被排除,只因他们是参与私立高中独立招生入学,质疑教育部违反赖清德说的「教育平权」。

国教署副署长戴淑芬回应,未来会审慎评估,多收集各方意见,并于1个月内重新评估后答复。(编辑:张若瑶)1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