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9 16:25
花莲近海3日发生强震,新北市中和区连城路一处仓库倒塌。中央社记者吴家升摄 113年4月3日花莲近海3日发生强震,新北市中和区连城路一处仓库倒塌。中央社记者吴家升摄 113年4月3日

(中央社记者曾智怡台北19日电)花莲强震造成多户房屋毁损灾情,经济部国营司今天表示,台水及台电公司已提出水电费减免措施,协助受灾户复原重建;其中,房屋毁损不堪居住的受灾户,免缴3月至6月的水电费。

国营司透过新闻稿说明,台水及台电公司已完成研拟水电费减免措施,并经提报灾后复原重建会议确认,主要减免事项包括针对房屋毁损不堪居住的受灾户(低压用户),免予计收113年3月至6月的水电费,并针对灾损严重的石材厂商,免予计收半年(113年5月至10月)的基本水费及电费。

此外,台水及台电也提供前述受灾户「当期水费或已寄送之电费帐单免收迟延费」、「水电费未缴暂缓执行催缴及停水电作业」、「停用后申请复水或复电,免收复水费或复电费」、「收容中心因收容受灾户致增加水电费部份免予计收」以及其他多项减免措施,以降低受灾户水电费用负担,协助受灾户复原重建。

台电表示,受灾户于113年8月底前若提出暂停全部用电申请,或台电公司主动终止供电契约,于受灾日至申请日的用电期间,不收底度费或基本电费,受灾户如于2年内申请复电,也不收复电费及新建长度设置费。受灾户如于原地自行重建房屋者,于115年4月底前不收线路设置费。

台水表示,为避免地震后发生漏水未察觉,台水官网提供「定期检查用水设备轻松预防漏水」,建议用户检查家中用水设备,并观察家中水表在未用水状态下,水表指针是否仍持续转动,如有持续转动现象,应洽合格水电商查寻家中漏水点,以避免水费突增及水资源的浪费。(编辑:潘羿菁)11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