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19 17:11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证券交易税规定,凡买卖有价证券,除各级政府发行债券外,应依法征收证券交易税。图/本报系资料照片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证券交易税规定,凡买卖有价证券,除各级政府发行债券外,应依法征收证券交易税。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尽管台股今日闹股灾,不过,先前行情热络,除上市(柜)公司股票交易外,许多投资人也会买卖未上市(柜)公司股票。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证券交易税规定,凡买卖有价证券,除各级政府发行债券外,应依法征收证券交易税。

高雄国税局举例,证券出卖人王先生于113年4月2日出售持有未上市(柜)甲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股票10000股给张小姐,每股成交价格20元,如果甲公司股票是依公司法规定签证发行的实体股票,或是依公司法规定发行的无实体股票,甲公司股票即为证券交易税条例所称「有价证券」。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也因此,王先生出售甲公司股票属证券交易行为,张小姐应于买卖交割当日(113年4月2日)代征证券交易税税额600元(即每股成交价格20元乘以成交股数10000股乘以税率3‰),并于次日(113年4月3日)填具缴款书向国库缴纳。

而所称「有价证券」税局说明,指各级政府发行债券,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及经政府核准得公开募销其他有价证券。而买卖上述「公司发行之股票」,指买卖依公司法第162条规定经银行签证印制发行的实体股票,或依公司法第161条之2规定公司所发行股份已洽证券集中保管事业机构登录的无实体股票,均属证券交易行为,应依证券交易税条例规定征收证券交易税。

股票如由持有人直接出让与受让人者,应由受让人(即买受人)于买卖交割当日依规定税率代征,并于代征次日向国库缴纳证券交易税。

高雄国税局提醒,私人间直接买卖未上市(柜)公司股票时,可先向被投资公司确认,如该公司股票是依公司法规定发行者,则为证券交易税课税范围,买受人(代征人)应于买卖交割当日代征证券交易税,并于次日向国库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