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 正在 ( ) • 2024-04-19 20:12
十部门:积极支持境外机构和其所投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丰富科创资金来源 | 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支持境外机构和其所投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丰富科创资金来源。

对于境外机构,在华发行债券尤其是人民币债券能帮助其补充资金来源、降低汇兑成本。相关部门将继续稳步有序推动债券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投入科技领域。同时,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2023年,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熊猫债合计1545亿元,同比增长82%。

对于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尤其是信用类债券,能够有效缓解因可抵押物不足造成的融资难问题。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助力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指导沪深交易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常态化发行,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及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截至2024年2月底,交易所市场共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632只,规模5917亿元。相关部门还将在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规范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丰富科技金融产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