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19 21:22

(中央社记者曾智怡台北19日电)中国商务部裁定台湾聚碳酸酯存在倾销,将从明天起征收反倾销税。经济部表示,自前年中方展开调查时,即鼓励台湾业者积极应诉,也补助业者聘雇律师协助应诉的部分费用,已争取到终判裁定较低税率。

为因应中国石化产能过剩情形,经济部将持续协助业者分散市场,开拓蓝海市场。

中国大陆商务部今天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台湾的进口聚碳酸酯反倾销做出最终裁定,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并从4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说明,中方今天公告本案终判结果,认定自台湾进口的聚碳酸酯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反倾销税为9%、12.2%、22.4%不等。

贸易署指出,从112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结果观察,国内应诉厂商终判税率由约17%,降低至9%到12.2%。

贸易署表示,经济部于111年12月上旬中方展开调查时,即鼓励台湾业者积极应诉,也补助业者聘雇律师协助应诉的部分费用,在业者积极配合提供有利证据下,已争取到终判裁定较低税率。

为因应中国石化产能过剩情形,经济部将持续协助业者分散市场,透过异业结盟、产业链结新兴市场,协助受影响企业拓展商机、开拓蓝海市场。例如整合石化、机械、纺织等产业,组团前往印度、东协、非洲等新兴市场。

另外,经济部将积极辅导业者升级转型,发展高值化、差异化产品,提升台湾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商务部2022年11月30日对于台湾进口的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3年8月14日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8月15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进口涉及公司所生产物料时必须提交相应保证金,并在同年11月公告,鉴于本案「情况复杂」,决定将调查期限延长至2024年5月29日。(编辑:杨凯翔)11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