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有报道称,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住建厅官员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坚持自愿自主是该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原则之一是“政府引导、业主主体”。老旧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自主更新的组织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政府审核通过之后,由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定更新方案、开展施工建设,政府负责审查审批更新方案、项目验收等。而自主更新的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产权人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承担。政策层面则给出了可以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也就是提高小区的容积率)、免征减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以鼓励业主自主更新。
现在城市中不少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