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0 17:44

(中央社记者洪学广高雄20日电)有民众检举「台湾国际潜水暨度假观光展」参展厂商疑贩卖「鲸骨项链」,海保署表示,已通报北市府查处,若经鉴定为保育类产制品,最高可判5年,并罚30万以上、150万以下罚金。

台湾国际潜水暨度假观光展昨天起在台北市圆山花博举办,但开展第1天却遭民众检举参展厂商疑似公开贩卖「鲸骨项链」,且因鲸豚是保育类动物,此举已明显违反野保法。

对此,海保署发布声明回应,此案已经请台北市政府查处,若鉴定后属实为保育类产制品,依据野保法第35条第1项规定,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买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或濒临绝种及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产制品者。可依同法第40条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

主办单位则在脸书发布贴文澄清,这间参展厂商资料显示是水下旅拍,会刊资料也是如此刊登,但主办方事先并不知道厂商会贩售疑似保育类动物产品。对于此次事件深感遗憾,并在收到通知时已立刻核查展位,确保相应产品已经被撤除。

涉案业者则表示,原计划海报上的文字应该是鲸尾项链(牛骨制造),意指陈列的是东加王国带回来的牛骨制鲸尾项链,但却一时大意打错字变成「鲸骨项链」引发舆论哗然,深感抱歉。

此外,中华鲸豚协会获悉后也说明,鲸豚、海龟为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依野保法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也不得买卖、陈列、展示、持有、输入、输出或加工。

若商品是打著保育类野生动物名义贩售,则触犯野保法第48条,商品虚伪标示为保育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制品,协会呼吁民众切勿因好奇购买,以免触法。(编辑:谢雅竹)11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