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1 11:46
高雄市文化中心。本报资料照片高雄市文化中心。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文化中心。本报资料照片高雄市文化中心。本报资料照片高雄洪姓、谢姓、李姓少年今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将文化中心地下室的拒马拆卸后,搬到2楼往1楼丢掷,过程中另名吴姓少年全程拍摄,画面上传IG后屁孩行径在网路流传,警方获报后循线查获4人到案,并依社维法送办,法院审理后,洪、谢、李各裁罚3000元。可抗告。

今年2月底,网路流传3名少年丢掷铁制拒马影片,高雄市苓雅分局获报后,循线查缉洪姓、谢姓、李姓少年到案,所幸3名少年是在半夜丢掷拒马,未造成民众伤亡。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警方调查,今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洪姓少年等人因好玩,先跑到文化中心地下室,将拒马拆除后,搬到文化中心二楼,再由洪将拒马从2楼往1楼丢掷,整个过程都被另名吴姓少年全程拍下,放上IG分享。

因吴男拍下的画面成为铁证,高雄简易庭审理时,洪、谢、李等人均坦承丢掷拒马,法官认为,铁制拒马质地坚硬,若自高处往下丢掷,已足以对人之生命、身体、安全及财产构成威胁。

法官认为,高雄市文化中心即公众场所,虽案发为凌晨1时许,仍无法排除有其他人会路过该地点,若有其他行人适时经过,必因此受到惊吓或肇致意外,应依法论处,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共同投掷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各处3000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