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学前教育工作者涉嫌两次蓄意绊倒一名20个月大的女童,被控虐童的同时,也被禁止在本地的学前教育领域工作。

33岁的新加坡籍女被告案发时,在我国北部的一家学前教育中心任职。为保护受害者,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开被告和受害者的身份。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总共面对两项虐童控状,指她在去年11月6日中午大约12点半左右,在学前教育中心内两度用脚绊倒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蒙受不必要的伤害。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案件将在下个月20日再度过堂。

幼儿培育署答复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的询问时说,受害女童的父母在案发后隔天,要求当局针对女儿脸部受伤的事件展开调查。当局立即采取行动,包括突访涉事的学前教育中心等。

中心后来通知当局,有职员涉案,并已在去年11月21日报警处理。涉事职员在事发后,就没有在中心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