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財經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2 17:41

资诚家族及企业永续办公室主持会计师洪连盛表示,近年来部分高资产人士的确对于东南亚及日本房地产投资燃起高度兴趣,然而在投资境外不动产前,有三大「税后成本」、建议投资人应先综合评估。

第一、买房资金来源的税务成本评估;洪连盛分析,过往不乏投资者漏未全盘考量税务成本,导致投资不动产交易中产生所得税或赠与税税务风险,前者可能是运用境外免税天堂公司资金支付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投资款;后者可能是一代支付投资价款,但产权登记于配偶以外之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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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各国税务成本评估;洪连盛指出,当地与本国税务规定不可不慎,除了当地不动产持有税、资本利得税以外,投资架构也必须列入考量,举例来说,个人处分泰国不动产需缴纳泰国当地5%~35%的所得税,此部分缴纳的税款得于限额内扣抵台湾的基本所得税额(AMT)。

而投资者处分透过境外免税天堂公司投资泰国不动产须缴纳泰国20%的资本利得税,但当地已缴纳的税负不得间接扣抵台湾个人AMT,且因台湾个人计算受控外国企业法规(CFC)已于2023年正式上路,境外公司处分不动产的隔年度,投资者亦须评估是否须缴纳CFC盈余的20%税负。

第三、不动产传承税务成本评估;洪连盛表示,东南亚及日本当地的遗产税税负不一,投资人应于投资前列入评估,且该税负可能因不同的投资架构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