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財經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23 14:57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3日举办网路研讨会,针对最新税务法令更新暨营所税申报书变动与注意事项等议题,分享如何有效掌握申报重点及最新税务实务发展,降低申报错误风险。

首先营利事业受控外国企业制度(又称CFC制度)于2023年元旦起正式上路,于今年5月首次申报营所税时,除了符合CFC豁免资格规定外,须遵循「营利事业认列受控外国企业所得适用办法」报税。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杨建华提醒,申报时先确认若是非低税负区的转投资事业决议分配盈余,分配CFC施行前的盈余,不须计入CFC当年度盈余计算;以及CFC豁免判断,在合计时将排除非直接持有之CFC、具实质营运之CFC。

杨建华也提醒,透过FVPL(透过损益按公损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评价损益得选择延后至实现时计算损益,并留意申报时需检附相关文件,另外申报之备查文件,应于调查时一个月内提供,可延期一次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配合相关法令、财政部释令及实务需求修正上,免税伙食费上限金额调增自2023年元旦起适用,若公司支付伙食津贴有超过2,400元,计算员工薪资应税金额并扣缴致有溢扣缴税款部分,依本次修正可以申请更正缴款书并退还税款。

旅费报销规定,放宽乘坐飞机及高铁路交通费应检附的凭证,国际航线旅费得以航空公司出具载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讫地点之搭机证明作为证明行程及出国事实之凭据;当日往返之高铁旅费得以经手人证明为凭,无须检附票根或购票证明文件。

另外,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中华民国来源所得认定原则修正,放宽申请减除成本费用期限由五年改为十年,但若是在修正生效时已超过五年申请退税期间的案件,仍应适用五年,必须留意时效规定,避免丧失权益。外国营利事业申请适用所得税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计算所得额案件审查原则亦修正,配合行政程序法第131条第1项公法上请求权时效修正,申请期限由五年延长为十年,并自2023年5月29日起生效适用。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蔡雅萍指出,在申报书第2页基本税额申报表中,免税额自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并在背面之申报须知新增项目二,提醒基本所得额计算一般所得税额应包含自房地合一税中分离之所得, 以避免多缴纳基本所得税。

新增第 A14-2 页之表单以揭露购置先进制程机器或设备适用投资抵减项目,以及A15-4页之表单以揭露前瞻创新研究发展支出之适用投资抵减项目。购置全新先进制程设备支出租税优惠,抵减方式为购置设备支出金额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抵减上限为30%;投入前瞻创新研究发展支出租税优惠,抵减方式为前瞻创新研发支出金额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抵减上限为30%。同时提醒如欲申请该项投抵项目,需于2月1日至5月31日前,检附文件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以免权益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