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3 17:16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23日电)曾在中国大陆经商的黄姓父子被控利诱吸收2名军人,收集军方机密文件交给中共情报人员,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判黄姓父子各8年徒刑,2名军人因收贿,各被判7年、6年。

台湾高等检察署台南检察分署起诉指出,黄姓男子于民国104年间前往中国厦门市经商,结识中共情报机关官员后,受对方利诱,与儿子一起在台湾发展组织,以应允提供高额工作费方式吸收现役军人。

起诉内容指出,黄姓父子吸收时任空军防空暨飞弹第501营叶姓上士、空军防空暨飞弹第301营苏姓中尉排长,除收取军人身分证等个人资料,并要求签立「效忠自愿书」,再安排前往外国与中共官员见面。

黄姓父子与叶、苏2人共同收集8项关于汉光演习等军事机密文件,再以亲自携往中国地区,或以手机通讯软体传送图片影像给中共官员,黄男犯罪所得新台币45万6000元、儿子犯罪所得126万元、叶姓上士犯罪所得21万元及苏姓排长犯罪所得10万元。

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合议庭法官认为,黄姓父子触犯数项罪名,应各从重论以「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罪」,考量2人于侦查中自白,各应依相关规定减轻其刑,各处有期徒刑8年,各已缴回犯罪所得45万6000元、126万元没收。

判决指出,叶、苏2人涉公务员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考量自白犯行,且均自动缴回犯罪所得,均应依相关规定减轻其刑,苏男处徒刑7年,褫夺公权5年,已缴回犯罪所得21万元没收,叶男处徒刑6年,褫夺公权5年,已缴回犯罪所得10万元没收,全案可上诉。(编辑:黄世雅)1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