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3 17:22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23日电)宪法法庭今天进行死刑释宪言词辩论,法务部代表由被害人角度、罪刑相当原则观点进行诘问。学者表示,缓死是能考虑的可行措施,以在监表现判断能否教化,并以此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台湾目前尚未执行的37名死刑犯,主张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平等原则等,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并停止执行。宪法法庭今天召开言词辩论庭,法务部与声请人方进行交互诘问。

法务部询问鉴定团体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代表律师陈淑贞,被害人对于加害人被判处死刑的看法,以及被害人遭杀害后,被害人遗属的生存权与免于恐惧的权利遭侵害看法。

陈淑贞表示,台南杀警案遗属的想法是希望法律能正视被害人伤痛,加害人知法玩法、意图脱罪。也有被害人遗属表示,废除死刑是沽名钓誉、政治操作,重点是无论被害人、加害人都有人权、尊严,不该只谈死刑犯的人性尊严。

法务部询问专家学者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许家馨、开南大学法律学院暨法律学系教授郑善印、国立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暨研究所教授赖拥连。

法务部问题包括,反废死一方强调死刑具有威吓效果,是否赞成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作为代替死刑的刑事制裁手段,及论述过去南韩法院判决死刑合宪的原因,以及西欧国家废死背后的意识形态,是否与台湾有扞格之处。

赖拥连表示,希望不要再谈论死刑吓阻,吓阻与死刑存在间没有关系,定期刑或无期徒刑,也不一定达到吓阻效果,依据法务部每年公布的数字,显示再犯率不低。

赖拥连指出,若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取代死刑,不符合监狱行刑法立法目的,也不会是合理配套,缓死是能考虑的可行措施,以在监表现作为判断能否教化的依据,并以此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许家馨表示,南韩刑法采取类似台湾的罪刑相当、比例原则标准,且南韩法院认为若废除死刑,例如随机杀人等极端案件,就没有相对应的刑事处罚,若声请方、政府单位不能证明死刑未比无期徒刑,有更多的吓阻效果,即必须合宪。

许家馨指出,废死要考量价值衔接,西方国家历经许多转变,如何建设一套要求加害者面对自身的罪过,为罪过赎罪的程序,是合理的共同要求。

此外,法务部询问郑善印今天以「死刑存废不能仅抽象辩论」为题的媒体投书,是否具体反驳废死。

郑善印表示,死刑威吓力不能仅以成本效益做为考量,是否过度残忍,也非少数人拍板决定,目前仅凭部分空洞概念而要做出判断,这是危险的。(编辑:戴光育)1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