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4-23 21:21
师明礼的回答

不是讽刺。

一是叹袭人薄命。

薄命:谓命运不好。旧时常用以形容女子的痛苦遭遇。如:红颜薄命。洪希文《书美人图》诗:“可怜前代汗青史,薄命佳人类如此。”(《大辞海》)

袭人的薄命,主要体现在:

①命与愿违。

袭人早早就被王夫人内定为宝玉的姨娘,而宝玉对袭人是非常好的,一次开玩笑的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一次是想着和袭人等人同生共死。

可见,袭人若真的做了宝玉的姨娘,一来宝玉对她是不会差的,二来以她的身份(死契卖给贾家,终身为奴)也已经算是非常好的结局了。

但是,袭人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最后离开了宝玉,嫁给了蒋玉菡。

这种感情和身份的巨大落差,是袭人“薄命”的原因之一。

(注:不可以用今日 一夫一妻,人人平等,自由恋爱,没有主奴阶层 的眼光看待那个时代袭人做“姨娘”是“比较好的结局”这个问题。)

②身份卑贱。

袭人嫁给了蒋玉菡,而蒋玉菡只是个戏子。

从书里来看,戏子身份卑贱,让人看不起,就连贾府的丫鬟地位也比她们高一些。

比如赵姨娘骂芳官:

小淫妇,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红楼梦》60回)

比如芳官干娘骂芳官:

怪不得人人都说戏子没一个好缠的。凭你甚么好人,入了这一行,都弄坏了。这一点子屄崽子,也挑幺挑六,咸屄淡舌,咬群的骡子似的……(《红楼梦》58回)

而清朝时期的戏子地位如何呢?

清朝的戏子一般不可以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只能穿法理规定的衣服和颜色,戏曲演员只能互相通婚,或者和同样低贱身份的人结婚。

明清律规定,凡优伶和“良人”通婚,杖一百。(徐扶明《红楼梦与戏曲比较研究》)
官吏娶优伶为妻,有辱体统,杖六十。(徐扶明《红楼梦与戏曲比较研究》)
戏曲演员及其子孙不准应考,也不准做官。只能永处下贱地位,而不能升入“高贵”等级。清王朝的法令规定:“娼优隶卒,专以本身嫡派为断,本身既经充当贱役,所生子孙,例应永远不准应考,其子孙虽经出继为人后者,终系下贱嫡裔,未便混行收考,致启隐匿冒考等弊”。又规定:“娼优隶卒之家”,“变易姓名,侥幸出身,访出,严行究问,黜革”,还照违制律杖一百。只有经报官改业后,越四代,亲友无习优伶贱业者,才准应考出仕。(徐扶明《红楼梦与戏曲比较研究》)

所以说,袭人嫁给了蒋玉菡,如按照清制,他们终身都是身份卑贱的,而且生的子孙也是下贱的,要到了第四代,才能像正常人一样参加考试,改变身份。

二是给袭人怜悯。

作者把袭人安排给蒋玉菡为妻,是对袭人有怜悯之心的。

首先,蒋玉菡这个人还不错。

宝玉见到的蒋玉菡,性格温柔有礼,所以他娶了袭人,袭人不会像彩霞嫁给旺儿那样,一定是非常悲惨的那种结局。

其次,蒋玉菡和宝玉关系很好,知道了袭人的身份之后,自然不会对袭人太差的。

所以说,袭人虽然嫁给了蒋玉菡,身份低微,但是至少蒋玉菡不会对他太差,从脂批透露的资料来看,袭人和蒋玉菡婚后还有能力供养宝玉和宝钗,说明他夫妻二人不仅有情有义,还有一些经济能力。从这一点来看,袭人算是不幸中之幸了。

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红楼梦》28回【甲】回后批 【庚】回前批)

综上,袭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嫁给了蒋玉菡(不是指程高本,而是根据前80回判词和脂批推测的),没有实现她和宝玉在一起的愿望,是以叫“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宝玉想着能和她在一起的愿望也没实现,是以叫“谁知公子无缘”“骂死宝玉,却是自悔(脂批)”,和蒋玉菡成婚后,沦为身份卑贱之人,牵连子孙后代,是以她在“薄命司”,但是好歹蒋玉菡这个人还不错,生活也还能过得下去,是以叫“堪羡优伶有福”,作者对袭人,是给与了他的怜悯在里头的,而不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