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3 22:34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23日电)依照规定,符合财业务指标条件的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可在每年5月及11月向金管会申请增设国内分支机构,今年共17家本国银行及22家信用合作社符合财业务指标门槛,若有意在国内拓点,将可依时程向金管会递件申请。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止,本国银行国内分支机构家数共达3393家,因今年首季增设2处、裁撤2处,国内分支机构家数与2023年底持平,若和2022年底相比则净增加9家。

依「金融机构国内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财业务指标条件的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得于每年5月及11月向金管会申请增设分支机构,今年度共17家国银及22家信合社财业务指标符合门槛。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经核算今年度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国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前3年(2021年至2023年)平均税前净值报酬率」为9.15%,符合此财务条件及规定所列其他财务业务指标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在今年5月或11月向金管会申请增设国内分支机构。

为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公益活动并协助推动政策,金管会将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业放款成长率、中小企业主为女性的放款核贷绩效结果、依法进用足额身心障碍者情形、无障碍金融服务推动情形、收受储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机构是否与社会创新组织合作等9项,持续列为今年度金融机构申设分支机构的有利项目。

另一方面,若金融机构拟于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家数待增加地区设点,可随时向金管会提出申请,不受5月及11月时间点限制,金管会银行局已定期在官网上公布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家数待增加地区名单,以利金融机构随时提出申请。(编辑:杨兰轩)1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