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4 12:19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24日电)环境部今天公告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PFHxS)为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除研究、试验、教育外皆禁用,过去业界常用于防水、消防泡沫或半导体洗涤剂,但现在皆有替代品。

环境部去年7月预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列管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PFHxS)为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除研究、试验及教育等用途外全面禁用,并于今天正式公告。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长谢燕儒表示,全氟己烷磺酸等化合物最大的特色就是稳定性高,加上有耐热等性质,主要用于消防泡沫、金属电镀、纺织、皮革加工、室内装潢等;另外在电子业、半导体所使用的洗涤剂中也含有微量全氟己烷磺酸。

谢燕儒指出,近几年国际间也逐步淘汰此化合物,斯德哥尔摩公约也将其纳入消除清单中;现阶段在台湾皆用于研究、试验、教育等用途,统计仅有6家业者,使用状况单纯。

谢燕儒说,由于全氟己烷磺酸等化合物稳定性高,因此若人体不慎摄入,留在体内的时间会非常长,人体没办法处理、排出也很难,若是怀孕甚至可能传给胎儿。

谢燕儒说,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自民国99年起开始列管全氟类化合物,今天公告后,包括147种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禁止其制造、输入、贩卖及使用,仅能用于研究、试验、教育用途。

谢燕儒提到,前述所提到的消防泡沫、电镀或清洁剂等业者,也都已经有替代品;业者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毒管法处新台币100万至500万元,不过由于环境中可能仍有相关化学物质,因此针对物质或混合物若非蓄意添加此列管化合物则可排除。(编辑:陈政伟)11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