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4 12:19
图为台北市公寓住宅电表。(中央社档案照片)图为台北市公寓住宅电表。(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4日电)为避免房东超收电价赚价差,内政部长林右昌说,今天起已预告修正租屋定型化契约,明定每度电价不得超过当期电费单的每度平均电价,房东每期收取的电费总金额,也不得超过电费单总额,5月上路应该没问题。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内政部长林右昌、次长花敬群、移民署长钟景琨等人列席,审查国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3月18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时指出,许多房东会向房客超收电费,赚取其中的差价,他要求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明确规定房东不得收取超过每度平均电价。林右昌当时表示,一个月内可以定案。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今天质询时关注,近期电价调涨,对租屋族造成很大压力,担心房东转嫁给租屋族。林右昌答询时指出,3月27日已邀请相关机关团体召开座谈会,讨论并确定相关精进方案,今天起进行「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草案预告20天,预告后将报行政院核定。

林右昌指出,修订方向分为两点,第一,租约电费计收标准部分,约定以「用电度数」计费者,每度电价应不得超过该租赁标的电费单「当期每度平均电价」;公共设施电费未分摊并入租赁标的电费内者,不得额外收取。

林右昌说,非约定以用电度数计费者,出租人所收取的每期电费总金额,不得超过该租赁标的电费单每期电费总额。

林右昌表示,第二,在租屋电费资讯提供部分,增订房东应提供或授权房客,查询租赁期间租屋电费资讯的义务规定。

牛煦庭追问,预告结束后预计何时上路;林右昌说,预告结束后,行政院可能会有审定程序。牛煦庭表示,希望5月开始就能正式上路,林右昌说,「应该没问题」。

内政部地政司今天预告修正「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应记载事项第6点、第11点规定,地政司表示,该案攸关住宅租赁契约租屋电费计收上限调整,为保障承租人租屋电费合理负担及查询电费资讯权益,减少租屋电费超收争议,是健全住宅租赁关系的重要事项。

内政部地政司说,因属情况特殊,有缩短预告期间的必要,预告期间为20天。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可在公告刊登公报次日起20天内陈述意见,或洽询内政部地政司。(编辑:谢佳珍)11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