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 环球网 ( ) • 2024-04-24 22:41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向各地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等发布通知,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进行补充、细化。通知全文如下: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2、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在井下受威胁区域组织生产建设。

3、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或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范围内。

4、遇极端天气地下矿山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或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范围内。

2、遇极端天气露天矿山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三、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

1、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缝隙未采用设计材料充满充实的,或封堵体设置在井顶、井身段或斜槽顶、槽身段。

2、遇极端天气尾矿库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总台央视记者 赵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