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4 23:07

(中央社记者田习如布鲁塞尔24日专电)欧洲议会通过「企业永续尽责调查指令」,要求一定规模企业须尽责调查其供应链在产销过程是否有害人权和环保,在欧盟经销的外国企业也适用。违反规定最高可处全球营收5%罚款。

根据欧洲联盟(EU)「企业永续尽责调查指令」(CSDDD),欧盟企业或在欧盟境内有经销或授权的外国企业员工规模1000人以上,且全球营收超过4亿5000万欧元(约新台币156亿7000万元),以及未达前述门槛但全球营收逾8000万欧元且其中2250万欧元来自在专利授权费的企业,都将适用该法规范。

换言之,涉足欧盟市场的大型企业必须充分了解其全球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在制造、经销过程的人权和环境状况,并对危害行为提出防范、终止和弥补之道。

该指令涵盖的企业永续领域包括禁止奴役、童工、剥削劳工,以及防止生物多样性流失、环境污染和损害自然遗产。适用企业须将人权及环保政策纳入对供应链的尽责调查报告,并应协助供应链达成该指令要求。

此外,企业并须提出转型计划,以使其商业模式符合巴黎气候公约(Paris Agreement)控制全球暖化增温在1.5度C以内的目标。

违反该指令的企业除了将被公开点名,有损企业形象外,也可能受到最高达全球营收5%的罚款。

考量对企业的全面性影响,该指令将分阶段适用,2027年起员工数逾5000且全球营收15亿欧元以上企业率先被规范,2028年起扩及3000员工且全球营收9亿欧元以上企业,2029年起该指令范围内企业全部适用。

不过这项对企业带来不少行政负担的指令,在德国带头施压下已大幅缩小打击面,将营收门槛从原法案的3亿欧元提高到4亿5000万欧元。虽遭到许多推动环保和人权的非政府组织批评,但多数公民团体仍肯定「有总比没有好」。

「欧洲动态」(EurActiv)报导,根据跨国企业研究中心(SOMO)估算,营收门槛的提高将使欧盟企业永续尽责调查指令的适用家数,从1万6389家大减为5421家。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主责该法案的议员沃特斯(Lara Wolters)在大会表决后的记者会,被问及德国等国是否可能再度出手阻挡,她说法案推动4年来,欧盟成员国已有许多政治动作,如今议会终能赶在6月改选前通过,她对完成立法有信心,且欧盟还有其他重要的气候政策待推动,没有时间拖延。

欧洲议会大会今天以374票赞成、235票反对之差通过该指令,与其他人权、环保相关法案的支持度相比算是偏低。欧盟27国代表在3月间已协商同意该指令的现行版本。议会通过后,接下来尚待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通过。(编辑:陈惠珍)11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