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5 10:52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5日电)去年参选立委的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委何博文不满时任国民党发言人萧敬严、林家兴指他「被搓的最大颗汤圆」,诉请2人及国民党赔偿。北院判决国民党与2人连带赔偿35万元。可上诉。

何博文提告主张,去年4月17日,时任国民党发言人萧敬严在脸书上PO文指出,何博文自己就是被党内搓的最大颗汤圆,还敢指控别人搓汤圆;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也在脸书PO文表示,何博文「自己被搓汤圆经验丰富,还敢去诬指别人搓汤圆,幽默」等语。

何博文说,萧敬严及林家兴隔天在国民党媒体中心举行 「那些年他们搓的汤圆?三问民进党是否认同何博文」记者会,当中发言内容称「何博文自己的参政史就是一部汤圆的血泪史,看何博文如何被搓被乔」等语,还提到何博文被搓汤圆,违反选罢法。

何博文主张,萧敬严及林家兴为国民党发言人身分,代表国民党立场发言,2人是执行发言人职务时发表言论不法侵害他的名誉,依民法规定请求国民党连带负责,2人发言受国民党监督,且2人脸书贴文都不是单纯意见评论,而是夹叙夹论,与选举公共事务相关,未经合理查证而毁损他的名誉,向2人及国民党求偿共计新台币6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萧敬严及林家兴的相关言论,虽经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但2人言论予以深究,萧、林反复指称何博文被搓汤圆,并使用汤圆一词明示暗示何由板桥选区转往淡水选区参选为密室交易的结果,违反民主精神。

北院判决指出,衡酌两造对话时正值何博文赴地检署举发违反选罢法案件,彼时为政党提名阶段,选战即将开跑,萧、林指称何博文被搓汤圆、汤圆,明显指称他违反选罢法之意明显,何博文遭指责被搓汤圆、汤圆,已足使一般民众为负面评价,何博文的名誉权自受有损害,萧及林须负损害赔偿之责。

北院指出,国民党虽抗辩萧敬严、林家兴并未代表国民党发言,为个人行为等语,但是萧敬严、林家兴发表言论时为国民党发言人,林家兴另在国民党脸书粉专发表相关言论,萧敬严、林家兴脸书贴文以及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召开记者会,进一步将汤圆与何博文脸部照片合成,以何博文头像做成汤匙中的汤圆, 企图加深民众印象,且用语充满讥讽、嘲笑,用以打击何博文信用,明显是出于政治立场对立而为,难谓为善意。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萧敬严、林家兴是国民党发言人,客观上为国民党使用,国民党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国民党须与萧敬严及林家兴各连带赔偿10万元、10万元、15万元,共计35万元,全案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