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
文件指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局简函【工消费函(2024)103号】,针对近期车载充电器大量出现,有可能会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问题,拟禁用车载充电器,以及完善永久性标识内容。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附件:
1.《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