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5 14:21
示意图。(图取自Unsplash图库)示意图。(图取自Unsplash图库)

(中央社记者曾以宁台北25日电)卫福部今天表示,将修订居家托育访视指引,3岁以下全日托婴幼儿及出养、发展迟缓与家外安置童,以及长期收托数较多、有不当对待等情况保母,将提升访视频率至1年6次,预计5月上路。

刘姓保母去年8月间接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1岁男童,涉嫌于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晚间10时许,对男童犯凌虐、妨害自由、伤害等行为;男童于同年12月24日凌晨无意识,送医后伤重不治。

为避免悲剧重演,卫福部将修订访视指引,最快4月底出炉。依现行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居家保母初次收托儿童访视频率为1年4次,且首次访视必须在收托1个月内。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副署长张美美今天接受媒体电访表示,昨天已邀专家学者、各县市政府与民间团体开会讨论访视指引修改方向,各方共识度相当高,目前已在进行相关行政作业,预计4月底订出,最快5月起实施。

对于加强访视对象,张美美说明,包含3岁以下全日托婴幼儿,以及针对出养童、发展迟缓、家外安置的儿童,都要加强访视,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

居家托育人员部分,张美美说,针对长期收托较多小孩也未休息、经评估有较高照顾负荷之虞者;或3个月内访视观察发现居托人员对孩子有不当对待情况,如孩子有受伤情况等,但未违法者;都比照本来就列为加强访视对象者,将访视次数提升到至少每年6次。

访视原则部分,张美美说,未来将采不预约访视;且访视要采不同时段,要在不同时段看到小孩;若发现孩子受照顾情形有疑虑,要尽快安排再访视,并要与家长或其他社政人员横向联系,例如若为曾受安置的出养童,媒合机构与协助安置的社工,都要互相流通资讯,了解孩子受照顾情形。

张美美说明,修改后指引仍不脱原来访视原则,只是增加辨识不当对待风险,及把照顾品质指标订得比较名明确,此外未来也会再加强访视员训练。(编辑:陈政伟)1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