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17:07:48【两部门:调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财联社4月25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土地 头条新闻
2024-04-25 17:07:48 2418448 阅读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热度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