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 正在 ( ) • 2024-04-26 17:57
因未在互动平台回复中准确说明公司产品不具有AI功能,四川证监局对福蓉科技及公司董秘黄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黄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供货的哪些产品具有AI功能?”时,称“公司供货的三星S24系列手机、谷歌Pixel8系列手机等产品都具有AI功能”,未准确说明公司产品是铝制结构件材料且不具有AI功能,回复内容不严谨、不准确。至2024年3月5日,公司在公告中说明“公司主要为具有AI功能的谷歌Pixel8和三星S24手机提供铝制中框结构件材料,与AI功能直接相关的芯片无关”。3月7日,公司在公告中说明“公司产品不具有AI功能”。四川证监局称,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答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