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6 20:12

(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26日电)花莲外海4月3日发生芮氏规模7.2地震,全台有感且余震不断,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今天表示,将主动调减花莲地区约1.2万家小规模营业人(查定课征营业人)的查定销售额及营业税额。

所谓小规模营业人,指每月平均销售额未达新台币20万元,而按查定课征营业税的营业人。

北区国税局说明,观光相关产业是花莲地区重要经济命脉,因4月3日强震造成花莲县部分房屋毁损、苏花公路中断,多处观光景点封闭,严重影响店家营业情形。

北区国税局表示,为减轻营业人的营业税负担,将依「营业税特种税额查定办法」规定,主动调减辖内花莲地区查定课征营业人查定销售额及营业税额,预估1.2万家营业人适用。

北区国税局指出,除花莲地区外,其它地区查定课征营业税营业人,若因此次花莲强震而无法营业,致影响查定销售额者,亦可向国税局申请扣除未营业日数之查定销售额及营业税额,并至财政部北区国税局网站「0403花莲地区震灾租税协助专区」查询相关资讯及线上申请减征营业税,或直接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所辖国税局洽办。(编辑:翟思嘉)1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