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7 11:10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27日电)前食药署疫苗审查委员刘沧梧,被控泄漏高端疫苗重大消息供妻子施庭芳买股,获利15万余元,均获缓刑确定。投保中心向2人求偿108万余元,因超过起诉时间,高院判决败诉确定。

全案缘于,士林地检署起诉指出,时任食药署疫苗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刘沧梧,与任职于台大医院的施庭芳为夫妻。

民国110年7月18日下午,食药署召开疫苗专家审查会议,审查结果建议有条件通过高端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苗紧急使用授权,刘沧梧将此重大消息泄漏给施庭芳。

施庭芳于110年7月19日重大消息公布前,买入高端公司股票20张并分批卖出,获利新台币15万1000元。士检依刑法泄密罪起诉刘沧梧,另依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起诉施庭芳。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审酌刘沧梧、施庭芳认罪,施庭芳另缴回犯罪所得,判刘沧梧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须缴公库20万元;施庭芳判刑1年6月,缓刑4年,须缴公库100万元。刘沧梧因未上诉确定。

施庭芳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另于今年3月15日具状撤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年6月徒刑,缓刑4年确定。

民事部分,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主张,刘沧梧、施庭芳有违反证交法情事,另替投资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108万5200元。

高院认为,刘沧梧、施庭芳刑事诉讼程序已终结,投保中心迟至3月27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未于二审辩论程序终结提起,起诉不合法,日前判决败诉。本件不得上诉。(编辑:李锡璋)1130427